【防控警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 大货车司机被依法处罚
5月11日,哈尔滨市方正县货车司机闫某驾驶车辆途经汤原时,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行程,私自卸货,属欺骗行为,性质恶劣,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5月11日17时许,从哈尔滨市方正县驾驶货车出发的闫某,途径汤原县疫情防控服务站时,他谎称是在汤原过境,卡口值守人员将闫某驾驶的货车贴上封条并告知不允许在汤原县内停留和卸货。闫某明知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故意在进入汤原县后撕毁封条并卸货,由于他来自疫区,其行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构成拒不执行《汤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规定。经公安机关审查,闫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闫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汤原县公安机关郑重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所有外域来汤人员及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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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县融媒体中心 县公安局
执行编辑:路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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